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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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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科技成都網站建設,成都網站建設公司,成都網絡公司,成都網站制作,成都頁制作公司訊 11月26日消息,盛大文學今日通過集團法務部對百度版權問題進行了回應,法務部經理林華對百度昨日提出的48小時通知刪除機制以及與版權方利益分成等說法均提出了質疑。
昨天在百度文庫成立一周年即正式上線發布會上,百度首次對版權問題表態。成都網絡公司、成都網站建設公司了解到其相關負責人主要表達了三點意見,一是百度文庫中80%是教育類文檔,小說數量只占8%;二是如涉及侵權,百度一直有48小時內通知刪除機制;三是同時百度也在探討通過付費和廣告分成與版權方利益分成。
對此林華一一回應。對于小說占8%,他表示,百度文庫中不只有小說涉及侵權,其他教育類的文檔也可能涉及侵權問題,不能以小說只占8%就說明百度文庫沒有侵權問題。
對于48小時通知刪除機制,林華稱,在百度文庫中,一部作品每天有幾千個點擊量,在貼吧上,一條新更新的鏈接每天的點擊量超過幾十萬,拖延一天對盛大損失都是很大的。另外對于該機制中涉及的著作權文件需提供書面證明一說,林華稱郵寄書面證明至少一兩天時間,而且很多原創的網絡文學并沒有相關的著作權書面證明,很多時候只能提供盛大文學與作者簽署的授權協議或原始博客地址鏈接等其他證明。
林華認為,百度應該在接到通知并告知發帖人后,立刻刪除侵權內容。如果發帖人有異議,可以直接起訴盛大。“百度接通知后刪除,屬于‘被動’刪除,因此并不承擔誤刪的責任。不過到現在,還沒有聽過有誤刪的情況發生。”
對于與版權方的利益分成,林華認為,百度提出方案是好的,關鍵是能否實施。“之前百度在音樂領域也提出過版權分成,但現在還是有唱片公司在告百度侵權。”
在百度文庫的糾紛之前,早在去年12月,盛大文學已經就版權問題起訴百度,當時主要涉及百度搜索中的盜版網站鏈接以及百度貼吧中的盜版內容,該案于今年3月在上海盧灣區法院立案,后因管轄權異議一直拖延至今。林華告訴網易科技,目前已經最終裁定上海具有管轄權,將在近期進行證據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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